人物
时段
朝代

小學類
別史類
編年類
地理類
紀事本末類
政書類
史鈔類
詔令奏議類
類書類
別集類
    按「厅志」卷三「建置志」「仓廒」:『道光十七年,同知娄云创设义仓,未置廒座,捐谷即由捐户收储,业经奏奖.后经 同知史密
、丁曰健屡催欠谷未[缴].同治六年,同知严金清复倡捐廉银一千圆,购谷一千石;并绅商业户所捐,共谷四万 (第 65 页)
  黄开基,字自堂,四川永川人.举人.道光二十五年十月署(「厅志」作二十六年署.考前任同知曹谨于二十五年十月告病回籍,则黄开基署理似亦当在二十五年十月.今据同治六年请以曹谨崇祀名宦祠事实册订正)
   史密,
字梅淑,山东济宁人.嘉庆癸酉拔贡.道光二十七年三月十二日任「厅志」阙佚.考 (第 272 页)
史密
于道光二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奉藩司徐饬知,准升淡水同知.二十七年正 …… (第 272 页)
  曹士桂,字馥堂,云南文山人.道光元年辛巳恩科副榜,壬午举人.二十七年三月十八日署.是年十二月二十四日,卒于官.同治六年,厅绅陈维英等佥请与曹谨并祀名宦祠,未准(有传.「厅志」作二十六年署.今据同治六年请崇祀名宦祠事实册订正)
  黄开基,见上.道光二十八年再署.
   史密,
见上.道光三十年三月初八日回任(「厅志」作二十九年任.今据存档履历册订正)(第 273 页)
千文度活。现在秋秧已插,农事需人,均可不至失所。城垣、仓库、监狱,均无损坏等因。
  又据委员署鹿港 同知史密
会同署嘉义县准补清流县知县王廷干查验嘉邑境内,各乡早稻已于四、五月间全数收割,晚稻尚未插秧,不至成灾 …… (第 176 页)
,每户酌给三元,以为栖身糊口之资。另有击碎商船逃生水手一百六十七名,均系内地客民,尤为可悯,经署鹿港 同知史密
捐银八百三十五两,每名给银五两,并予护照,谕令措资修船,均各欢欣而去。踏看各处田园,虽下湖等九庄海水 …… (第 177 页)
  再臣等查核台、凤、嘉三县猝遭风雨,系厅县营员捐资赈恤,并未请领帑银。除台湾县举贡生监各捐制钱二百八十千文、嘉义县郊商公捐洋银四百八十元、由地方官赏给匾额花红外,该厅县等查办详速,不惜重资,所有署台防同知徐廷抡捐制钱一千四百五十千文零,署鹿港 同知史密
捐纹银八百三十五两,署凤山县知县云霄同知玉庚捐制钱一 (第 179 页)
  初六日,刘沂泉子家懋自上海来,言夷人在上海燂洗大炮,铸大铁佛埋地中,不知何为。忽被迅雷击碎,大惧而止。果尔,则天心其悔祸矣。无论虚实,闻之一快。
  昔在山左,济州产瑞禾、瑞麦,绘图徵诗,皆山东人。今在台,同官者 史梅叔(密)
、孔雪鹤(昭慈)两司马,并济州人;吕寿山镇军(恒安)、嘉邑令王仲甫明府,亦皆 …… (第 64 页)
  六月初一日,夏游戎带兵至城外驻扎。台湾府裕守以自郡至凤山皆贼庄,全军覆没,奈何!应之曰:余同死。兵扎城外不行,余出令斩之,并自刎;众止之,乃启行。兵出城,而贼庄皆改树义旗,先畏贼而不知官兵尚能前来也。局近鸿指园,有荷池,余坐其旁。或问之,指荷花曰:凤山不收复,此花下觅吾尸可也。
  初二日以后,沿途遇贼接仗。
  初七日,官兵克复凤城。委前淡水厅 史密
、台防厅洪毓琛督带壮勇、屯番赴镇营协剿,澎湖营游击王国惠带兵四百名赴镇营。
  初八日以后,连次剿捕 (第 87 页)
  此次逆匪倡乱,蔓延一府、三县,虽未及三月,渐已平定,而南北分剿,水陆兼防,兼以安抚难民、搜捕馀匪至半年之久,需用兵费、口粮,设法筹借至数十万两之多。即文武员弁,亦有自垫己资,或协同借贷,现在无款拨还,多系穷员,又未能以捐输开

报,其艰难困苦,不但从军出力之劳,而一切棘手情形,实倍蓰于从前之历办军务;自在洞鉴之中。某等业将摺单缮备,正拟拜发,钦奉上谕到台,谨录稿并求核正拟奏,容另具禀申送备案,以免稽延。现值用人吃紧之时,伏祈俯照原请声叙,俾在事人员早沐恩施,倍加奋勉,地方幸甚。



   上春岩制军书(二)

  再,原任知府衔淡水厅 同知史密,
前奉旨撤回省城察看,嗣因该员闻讣丁忧,即请勒令休致,毋庸再行察看,奏奉谕旨钦遵在案。该员因患病甫痊, (第 2 页)
  溯自乾隆五十四年功臣祠告成,由府筹拨三官堂原业凤属赤山里租谷岁纳一百六十一石有奇,置守祠者供洒埽。久且就湮,亟为清釐复旧,遴公正绅耆司其会计;复经台湾县知县胡国荣勘度内外地基前后共二十九丈八尺,左右计十八丈七尺,竖立界石,以杜侵占,而昭整肃。于乎!规摸式廓,丹重新;咸爇炷而拜庭,宛淩烟而见像。为忠、为烈,俾留后代观瞻;书爵、书名,悉仿史家体例云尔。是役也,董其成者,署澎湖通判张启也;鸠金以助之者,淡水同知 史密
也;监工庀材始终其事者,绅士陈应阶、黄应清、朱世泽、张必中也。并志之。 (第 124 页)
  娄云,浙江山阴监生,十六年任.
  刘继祖,江西龙南增贡,二十年任.
  曹谨,河南河内举人,二十一年任.
   史密,
山东济宁州拔贡,二十七年任. (第 560 页)
    谨按「厅志」载:道光十七年,同知娄云创设义仓,未置廒座;捐谷即由捐户收储,业经奏奖.后 同知史密
、丁曰健屡催,欠谷未缴.同治六年,同知严金清复倡捐廉俸银一千圆购谷一千石,并绅商、业户所捐四万九千石 (第 16 页)
  曹仁桂:云南汶山人,举人.二十六年署.卒于官.

  黄开基:二十八年再署.
   史密:
山东济宁州人,拔贡.二十九年任.
  朱材哲:湖北监利人,癸未进士.咸丰元年署.
  张启:浙江平 (第 138 页)
  本年三月驻福州夷目金执尔呈投酋吻口安照会,果以采煤一事径行干请。经臣等备

文照覆,正言拒止;复密饬该镇、道等固结民心,重申禁令,使之无可希冀。旋据该镇、道密禀,以委员会同淡水同知 史密
邀集绅民公议,严禁挖煤,立有禁约;复刊碑碣,重申厉禁等情。臣等自照会之后,时隔数月,虽未据吻口安再 (第 36 页)
  窃臣恭读闽浙总督刘韵珂、福建巡抚郑祖琛所奏:台湾水沙连六社生番,献纳舆图,吁请归官开垦一摺,奉朱批大学士、军机大臣,会同该部议奏。钦此。仰见我皇上慎

重边防之至意。阁臣、枢臣、部臣,必有长策深谋,折衷于至当者,原非臣浅识下愚,所能旁参末议。然臣籍隶闽省,苟有闻见,亦何敢不抒其诚!查原奏所称,据署鹿港 同知史密,
禀称该同知等至水沙连口内巡查,即有番目等迎接导入社寮。该同知赏以红布、盐、糖等物,随有番众一千一百六 …… (第 29 页)
有犯事,操之则生变,纵之则损威。且其地已归官,番众实繁有徒,将何以资其生计?此皆不可不长虑者。臣闻该 同知史密
素好邀功,其自认捐垦二千甲,恐多系奸民已垦之地。且所称番众一千馀人,俱已薙发,彼未见该同知以前,未知 (第 29 页)
               (--以上见「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」卷三十四。)

  六月二十二日(丁丑),谕[军机大臣等]:『寄谕闽浙总督季芝昌等:据裕泰奏「遵查福建淡水 同知史密
被参」各情,已将该员开缺,撤回省城察看矣。据称「该员性近刚愎,遇事喜功;于海外各缺,人地不宜」等语。 (第 10 页)
  咸丰二年(一八五二、壬子)春正月十七日(戊辰),谕[内阁]:『季芝昌、王懿德奏「遵查撤任同知请旨勒休」一摺,福建撤任淡水同知 史密,
前据裕泰奏:「该员性情刚愎,遇事喜功,于海外各缺,人地不宜」;兹复据该督等查访该员前在内地历署知县、 (第 13 页)
同知,舆情未能浃洽,官声亦甚平常。 史密
著即勒令休致』。
                 (--见「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」卷五十一。)

  (第 13 页)
  六月十一日(辛丑),谕军机大臣等:『刘韵珂等奏「台湾地方猝遭地震,情形较重,现已由省拨解银两委员妥为抚恤」一摺,本年正月台湾府彰化县地方,陡遭地震。据称计坍塌民房四千二百馀户、压毙男妇三百八十馀名口,此外被压受伤者为数尚多;自应亟筹抚恤,以拯民困。现在已由该督等饬司在藩库筹拨银五千两委员解任,并著署 同知史密
会同该县分别查勘,覈实散给。惟该处居民,猝遭灾患,情殊可悯;仍著该督等督饬台湾道、府亲赴被灾处所,逐 (第 507 页)
  义仓三所:一在竹堑南门内,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谕业户林恒茂、郑永承、绅董吴顺记、李陵茂、郑恒升、郑吉利、郑同利、翁贞记、陈振合、何锦泉、陈沙记、郑利源、桓隆号等捐建,计十二间.一在艋舺旧仓,六年捐修,何长润督造,计十九间.一在

大稻埕,六年捐建,未成.


    (道光十七年,同知娄云创设义仓,未置廒座,捐谷即由捐户收储,业经奏奖;后经 同知史密
、丁曰健屡催欠谷,未缴.同治六年,同知严金清复倡捐廉银一千圆购谷一千石,并绅商、业户所捐,共谷四万九 (第 55 页)
  黄开基,四川永川人,举人.二十六年署.
  曹仕桂,云南文山人,举人.二十六年署.卒于官.有传.
  黄开基,二十八年再署.
   史密,
山东济宁州人,拔贡.二十九年任.
  朱材哲,湖北监利人,癸未进士.咸丰元年署.
  张启,浙江平 (第 212 页)
、监狱、仓库及近山、近海田园,有无水冲沙压,不堪耕种情形,饬委署台防同知徐廷抡周历台、凤两县,署鹿港 同知史密
周历嘉义县境,会同各该县确实勘估丈量,造册具报核办。其损失哨船及淹毙弁兵人等,分饬各营赶紧查明详报, (第 142 页)
   二0四、吏部文选司月终册

  一件,内阁抄出道光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奉旨:前据刘韵珂等奏请以福建淡水 同知史密
升补台湾府知府,当经降旨准其署理,仍令该督等察看果否胜任。兹据吏部以该 (第 136 页)
员升补同知,尚未引见。又摺内未将该员任内应缴银两有无完缴声明,实属违例。 史密
著撤回淡水同知本任,该督等著交部照例议处。所有台湾府知府员缺,著王用宾补授。钦此。
  前件行文讫, (第 137 页)
  正据该镇、道所禀,拟先将大概附陈,馀由该镇、道自将办理情形具奏。适接厦门同知禀报,夷酋口仆口鼎喳于十月十四日从浙江定海开行、十六日早即到福州洋面,因北风狂猛不能进口,守候两日不能久待,即于十八日开行、十九日至厦,遣人至该同知处,述知有话欲与臣面说。续据禀报:台湾夷俘九名,已于二十日解到交还。因思夷性多疑,此番就抚实因耆英、伊里布二人一片血诚,因得帖然驯服;臣当加意抚绥,使之渐消反侧。一面即谕饬该同知,告知即为前往;一面略为布置,先令水师提臣窦振彪至彼探其所商何事?并属留意船制度。臣仍带同署兴泉永道刘耀椿、知县 史密
、胡国荣,轻骑减从于二十二日起身、二十四日行抵厦门;接见窦振彪,知于二十二日先至彼舟与该夷酋相见,彼 …… (第 108 页)
  三月十二日(丁卯),闽浙总督怡良奏:
  窃奴才奉命渡台,于到台后沿途访察,并据参将武攀凤、候补知县 史密
从北路民间访问回至嘉义面禀与询之各官者,无不异口同声,佥谓两次夷船之破,一因遭风击碎、一因遭风搁沉, (第 144 页)